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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类企业为什么要做“双软评估认定”?

浏览次数: 610 发布日期: 2021-04-06 17: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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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软认定”是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一种,对于很多高新技术企业,尤其是软件型企业来说并不陌生。但是,大多数中小微软件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特别是资金方面,能省即省。所以,能够有效地享受政府提供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对于发展中的企业来说至关重要。



软件类企业为什么要做“双软评估认定”?

    软件产品认定基本条件:

    1、申请单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2、申请单位软件产品在我国境内开发,且拥有该软件产品知识产权;

    3、软件产品经上海市软件行业协会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检测合格;

    通过上述条件的介绍,申请软件产品认定,必须要先获得软件著作权证书。然后就是需要由第三方软件评测机构出具的软件产品认定登记测试报告,这里必须要强调的是,软件产品测试报告名称必须要和软件著作权名称完全一致,一个字都不能差,否则到后期税务备案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时会通不过,所以希望各位企业在申请软件产品认定的时候必须要注意到这个问题。

    软件企业认定基本条件:

    1、申请单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2、企业大专以上学历人员比例不低于40%,研发人员比例占当月平均职工数的20%以上;

    3、企业当年研发费用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

    4、企业软件产品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不低于50%(信息系统集成及嵌入式软件企业不低于40%)

    5、企业具有至少1项软件产品认定证书;

    6、企业具有质量管理体系相关证明文件等。

    通过上述条件介绍来看,软件产品认定证书是软件企业认定的先决条件,当然,并不代表企业有了软件产品认定证书就能通过软件企业认定,因为,软件企业认定还有一项很重要的指标就是软件产品销售收入,根据宇辰管理在实际申报操作过程中,发现有很多做信息系统集成或是和硬件在一起捆绑销售的嵌入式软件企业在如何界定及归集软件产品销售收入时,会有一定的困难,因为往往企业没有严格按照软件产品的形式来开取发票,发票内容也不能很好的软件产品销售收入对应上,这种情况下,建议企业能和客户协商好,在一个合同中,如果既有软件,又有硬件产品,一定要把软硬件产品分开,尽量让软件产品销售收入更加清晰明了,这样,我们在申请评估的时候,通过的概率就会高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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