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软企业评估申请指南
浏览次数: 657 发布日期: 2021-01-12 16:31:05
返回列表“双软企业评估”现在的叫法是“软件产品评估”和“软件企业评估”,但是在做“软件产品评估”前,必须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和“软件产品测试”;成为“软件企业”应当包含四个程序:“软件著作权登记”、“软件产品测试”、“软件产品评估”、“软件企业评估”。
软件企业评估需符合以下条件:
1、人员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关系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职工人数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
2、研发费用: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且当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金额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3、销售收入:软件企业的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4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0%);
4、知识产权:主营业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其中软件产品拥有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和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软件行业协会出具的《软件产品评估证明函》;
5、管理体系:具有保证设计产品质量的手段和能力,并建立符合集成电路或软件工程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提供有效运行的过程文档记录;
6、生产环境:具有与集成电路设计或者软件开发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如EDA工具、合法的开发工具等),以及与所提供服务相关的技术支撑环境。
申请双软认定企业可享受的好处有以下6点:
1、当企业的软件产品登记后,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
2、软件企业一旦被认定,在我国境内设立的软件企业便可以享受到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2011年1月1日以后创办软件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企业还可享受所得税“二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
3、软件生产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4、经认定的软件生产企业的工资和培训费用,均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
5、软件企业不止是企业的文化,更是企业想要申请一些国家资助的有力依据;
6、双软认定还可以显示出企业技术实力和市场价值,是非常有利于提升企业形象和无形资产价值的重要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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